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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幼儿园多名家长纷纷接到园方通知称,为迎接新年到来,给孩子留下美好回忆,幼儿园在影楼为孩子们拍摄了一系列照片,并将照片制作成挂历。

      “未经家长同意就擅自用孩子们的照片制成挂历,还要家长购买,这一行为实属不当。”昨日,江夏区关山桥宝贝天天幼儿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向楚天金报反映称,幼儿园此举涉嫌不当营利,且侵犯孩子隐私。

      据了解,近日该幼儿园多名家长纷纷接到园方通知称,为迎接新年到来,给孩子留下美好回忆,幼儿园在影楼为孩子们拍摄了一系列照片,并将照片制作成挂历。但这些挂历并非赠送,而是需要家长出钱购买,家长质疑幼儿园此举涉嫌不当营利,家长们还担心孩子的照片和底片从影楼流向不法分子手中,对孩子安全造成威胁。

      昨日中午,记者赶至江夏区宝贝天天幼儿园了解情况,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幼儿园园长徐女士称对此事感到很意外。徐园长介绍,该幼儿园是民办园,有200余名学生,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考虑到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平时拍艺术照的机会少。新年到来,园方为给孩子留下些许回忆,就带孩子去拍艺术照并做成挂历。“考虑到有家长不愿买挂历,园方在给家长的通知上已写明自愿购买。”徐园长说。

      记者在幼儿园老师办公室里看到,有几本包装好的挂历,挂历图片是该幼儿园孩子们的艺术照,照片上没有署名,孩子的穿着有冬装也有夏装。每份挂历首页还放有一张通知,通知称,新年将至,某影楼举办活动,为孩子们制作一份挂历,给家长优惠价为80元一套。徐园长表示,此次在影楼拍照事先确实未告知家长,此事当初未考虑周全,而挂历选用的大部分夏装照于去年六一儿童节拍摄,拍夏装照家长们均知晓。

      徐园长还称,此次拍照的影楼老板是其朋友,因影楼才开张不久,她私下也想借此机会帮朋友宣传一下。当记者提及双方是否有利益关系时,徐园长表态称因是家长自愿购买,不存在利益关联。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陈律师介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陈律师表示,该事件中,园方所做只在家长圈中传播,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家长可要求园方道歉并销毁照片及底片。

      记得王玲刚教这个班时,李雨时上五年级,那时的他不爱读书、不爱写作业,日记、作文就更别提了。为了让孩子们练笔,王玲在班里推行“疯狂日记”,以学生自愿为原则,篇幅、字数、内容均无限制。一年半过去,全班27名学生,有10多个孩子坚持了下来,每天写一篇日记,其中就包括李雨时。如今,因为爱上写作,李雨时对语文科目甚至语文老师都偏爱起来,总围着王玲转。

      昨天,王玲将这篇日记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立刻获得赞声一片,大家都说“这孩子太有才了”。

      不过,也有人担心,小孩子追风写这种文章会对将来升学考试作文产生不良影响。对此,西城区教研员、多年担任北京市高考语文阅卷领导小组成员的周京昱老师认为,小学生处于学习过程中,家庭氛围、流行时尚都有可能造成他们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模仿,这很自然,也很正常。实际上,影视对白、语言与传统书面语言并没有明显的鸿沟,像“粉丝”“宅男”等词语现在都已得到认可,在中高考这样的“大考”作文中也不会被扣分。

      在王玲眼里,日记是对生活的记录,是情感的表达,也是一种与老师交流的途径,可以用来积累童年趣事,不必拘泥于形式;而且,不拘泥于形式,更能激发孩子对写作的兴趣。王玲告诉记者,孩子们练笔一年,写作水平明显提高,无论日记还是作文一点儿不犯怵,手到擒来。当然,真正写起作文来,则需要具备一定的立意,“两者的区别已在教学中告知学生,所以不会产生负面效果。”